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26号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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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3年度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380.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45%);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合计1,855.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9%)。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含由以前年度递延收益转入损益的金额)。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1. 2023年1-12月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

上述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发放及退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2. 2024年1-3月获得各类政府补助明细表

上述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到补助-380.63万元,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收到补助1,855.31万元,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人民币-380.63万元,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人民币1,855.31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因上述部分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1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

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在董事长兼总裁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5人,为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常明先生。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重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01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9,173.28万元,按同口径对比较2023年增长3.58%;实现营业利润-84,633.0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4.64%;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829.2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3.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7,347.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40%;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237,659.01万元,较期初减少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7,106.88万元,较期初减少7.97%。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8,292,259.15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848,292,259.15元,报告期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94,700,316.93元。

经公司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2008年6月1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47,710,751.89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报告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39,369,790.00元。截止2023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701,019,148.20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收益为 522,719,205.96元。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尚未变现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808,922,469.15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71,981,110.97元。

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6,920,225.04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当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6,920,225.04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8,741,307.69元。本期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为-3,763,200.00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本期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3,763,200.00元。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为565,902,512.69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为423,486,084.52元。剔除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影响后,母公司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157,025.04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744,776.83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之“公司在满足下列先决条件时,可以分配现金股利: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当年可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4-020号)等相关公告。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

经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08年6月1日起,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

为保证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取得,确保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结果的合理与公允,本公司制定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该制度,2023年末,本公司聘请风之铃商务信息咨询(成都)有限公司对百大新天地(原名百大金地商业中心)等用于出租的物业的相关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昆明高新区办公物业与一环内、新都会片区商业物业调查报告》,同时委托评估机构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公司在各区域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本公司2023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243,602.59万元,本报告期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金额为-4,771.08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后, 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36.98万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进行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返回搜狐焦点首页,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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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广东省